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工程**项目区机井管护协议
甲方:******人民政府
乙方: 村委会
为了加强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****田间工程****项目区(以下简称项目区)机井管护,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:
一、项目区内的村委会是机井管护的责任主体,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会主任是机井管理的第一责任人。
二、机井在使用过程中,如发生损坏,项目区村委会要组织尽快维修。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,维修费用可以在本村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列支;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或无集体收入的村,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,由村委会组织受益农户均摊维修费用。
三、项目区村委会需要明确专人负责机井的日常巡查及维护,发现问题及时维修。
四、对于村两委主要负责人,未能尽到机井管护责任,给群众正常使用带来不便,造成不良影响的,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五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(盖章): 乙方(盖章):
负责人(签字): 负责人(签字):
日期: 年 月 日 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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